云南省属37所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
本网讯(赵永忠)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仪式上强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主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纪检监督和监察监督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上对下’的有效监督。”
2023年3月31日,云南省监委驻大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省监委驻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进驻完毕,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深入推进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校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出台《关于深化云南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37所省属高校授予监察权,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上对下”的有效监督和监督全覆盖。召开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面谈会,明确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不分管、协管或者以联系等名义分管、协管纪检监察、巡察以外的工作,并授权保山、红河、文山、普洱、德宏、丽江、临沧7个州(市)纪委监委对所在地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属地领导。
“过去人少事多,独立性不强,现在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力量更充实,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学校监督体系日益完善、监督效能持续提升。”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后,省属37所学校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底气更足了。其间,为做好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工作,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会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有序参加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仪式。组织宣读任职文件,提出工作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监察专员表态发言。
在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后,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构建专兼结合、新老接续、充满活力的力量体系,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开展跟班学习、跟案锻炼、跟师学艺。与省纪委监委联系室开展“深学习 练本领 促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比武竞赛活动,通过全员测试、集中笔试、实战演练、组队打擂等,进行“理论+实践”“笔试+口试”练兵活动,以岗位为阵地、把任务当战场,着力提高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核心业务能力。
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对省属高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属高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履行新职责,将在新的起点上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辨识度”,提升“贡献率”,努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推进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校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出台《关于深化云南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37所省属高校授予监察权,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上对下”的有效监督和监督全覆盖。召开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面谈会,明确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不分管、协管或者以联系等名义分管、协管纪检监察、巡察以外的工作,并授权保山、红河、文山、普洱、德宏、丽江、临沧7个州(市)纪委监委对所在地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属地领导。
“过去人少事多,独立性不强,现在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力量更充实,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学校监督体系日益完善、监督效能持续提升。”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后,省属37所学校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底气更足了。其间,为做好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工作,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会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有序参加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仪式。组织宣读任职文件,提出工作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监察专员表态发言。
在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后,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构建专兼结合、新老接续、充满活力的力量体系,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开展跟班学习、跟案锻炼、跟师学艺。与省纪委监委联系室开展“深学习 练本领 促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比武竞赛活动,通过全员测试、集中笔试、实战演练、组队打擂等,进行“理论+实践”“笔试+口试”练兵活动,以岗位为阵地、把任务当战场,着力提高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核心业务能力。
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对省属高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属高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履行新职责,将在新的起点上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辨识度”,提升“贡献率”,努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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