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
本网讯(赵永忠)近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规划》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两次赴云南考察,特别关心云南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先后视察了洱海、滇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在治湖理念上、治湖措施上、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的战略决策,提出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其中:第32条措施为“治入湖河道”。
补给湖泊的水量和进入湖区污染物大多是通过入湖河道进入湖泊,入湖河道的水量多少、水质好坏是决定湖泊水质好坏的主要因素。因此,湖泊保护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治理、管控好入湖河道。省水利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狠抓根源关键,谋划治本之策,及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治理指导重点方向并提供依据。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水平年。本次规划重点研究对象以各涉湖州(市)认定的、纳入河长制管理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的主要入(出)湖河道为准,包含九大高原湖泊主要入湖河道124条、主要出湖河道6条。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治理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三是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四是分步实施,保障成效。
(三)治理目标。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从明确入湖河道管理范围、完善防洪薄弱环节、保障入湖清水量、提升入湖水质、改善水环境面貌、修复水生态系统、补齐监测监控设施短板、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分湖泊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1.《规划》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防洪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监测等五个方面提出工程治理措施,拟实施工程项目152个,总投资82.91亿元,其中水利投资60.66亿元、其他投资22.25亿元。一是入湖河道水域岸线方面。加快推进17条尚未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项目和58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标识落地项目。二是防洪治理方面。在全面明确入湖河道防洪标准的基础上,提出40条河道堤防治理、56条河道清淤疏浚,32条河道上游山洪灾害防治,17座病险水闸和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三是水资源保护方面。提出了38条河道河面垃圾漂浮物打捞清理设施建设、12条河道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项目。四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提出了20条河道生态综合治理、18条河道源头区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和2个水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五是水环境监测方面。包括58处水质监测站点建设、123处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和190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规划》制定了入湖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和标识落地、河道取水口排查及整治、河道排水口排查及整治、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城镇区河段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与尾水资源化利用、城区河段淹积点整治、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流湿地提质增效和执法监管等12个方面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前期工作;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关键词解释
(一)河流健康评估:是指对河流生态系统状况与社会服务功能以及二者相互协调性的评估。
(二)入湖河道已建堤防防洪达标率:是指已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占比。
(三)主要入湖断面水质达标率:是指常流水、季节性断流河流入湖断面水质达到预期标准的占比。
(四)河滨绿化率:是指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绿化面积占适宜绿化面积的比例。
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两次赴云南考察,特别关心云南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先后视察了洱海、滇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省委、省政府果断作出在治湖理念上、治湖措施上、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的战略决策,提出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其中:第32条措施为“治入湖河道”。
补给湖泊的水量和进入湖区污染物大多是通过入湖河道进入湖泊,入湖河道的水量多少、水质好坏是决定湖泊水质好坏的主要因素。因此,湖泊保护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治理、管控好入湖河道。省水利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狠抓根源关键,谋划治本之策,及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治理指导重点方向并提供依据。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水平年。本次规划重点研究对象以各涉湖州(市)认定的、纳入河长制管理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的主要入(出)湖河道为准,包含九大高原湖泊主要入湖河道124条、主要出湖河道6条。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治理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三是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四是分步实施,保障成效。
(三)治理目标。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从明确入湖河道管理范围、完善防洪薄弱环节、保障入湖清水量、提升入湖水质、改善水环境面貌、修复水生态系统、补齐监测监控设施短板、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分湖泊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1.《规划》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防洪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监测等五个方面提出工程治理措施,拟实施工程项目152个,总投资82.91亿元,其中水利投资60.66亿元、其他投资22.25亿元。一是入湖河道水域岸线方面。加快推进17条尚未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项目和58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标识落地项目。二是防洪治理方面。在全面明确入湖河道防洪标准的基础上,提出40条河道堤防治理、56条河道清淤疏浚,32条河道上游山洪灾害防治,17座病险水闸和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三是水资源保护方面。提出了38条河道河面垃圾漂浮物打捞清理设施建设、12条河道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项目。四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提出了20条河道生态综合治理、18条河道源头区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和2个水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五是水环境监测方面。包括58处水质监测站点建设、123处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和190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规划》制定了入湖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和标识落地、河道取水口排查及整治、河道排水口排查及整治、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城镇区河段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与尾水资源化利用、城区河段淹积点整治、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流湿地提质增效和执法监管等12个方面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前期工作;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关键词解释
(一)河流健康评估:是指对河流生态系统状况与社会服务功能以及二者相互协调性的评估。
(二)入湖河道已建堤防防洪达标率:是指已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占比。
(三)主要入湖断面水质达标率:是指常流水、季节性断流河流入湖断面水质达到预期标准的占比。
(四)河滨绿化率:是指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绿化面积占适宜绿化面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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