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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国庆”——隆回交警持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时间:2022-10-06 09:22:22 阅读量:62 来源:掌上时报

新华卫视网湖南讯(通讯员 彭晓艳)为全面推进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庆假期,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组织警力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筑牢国庆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肖义聪带队开展夜查整治


 

10月4日晚,大队教导员肖义聪带队开展夜查整治行动,行动中,各中队民辅警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采取设点盘查和流动查缉的方法,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严格检查,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态度,切实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民警还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宣传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切实扩大宣传工作社会影响面,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夜查现场


 

当晚,共查处饮酒驾驶5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酒驾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四、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五、疲劳驾驶。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亲朋聚会,开心时刻,总免不了小酌几杯。喝酒是助兴,但切勿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隆回交警温馨提示:

一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 、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 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 、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关于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运营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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