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布,为涉罪未成人开启人生新篇章
掌上邵阳讯(通讯员 刘慧琳 孙茵)2022年5月25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布,同时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案件承办检察官、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加集中宣布。
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小明(化名)、小刚(化名)、小强(化名)、小天(化名)四人采取砸车窗、拉车门等方式盗窃车内财物。案发后四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社会调查,走访了小明、小刚、小强、小天的家庭、学校、村委会等,充分听取侦查人员、被害人、辩护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审查认为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误入歧途,均系初犯且案发后悔罪表现良好,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决定给予六个月的帮教考察期限。考察期内,若四名涉罪未成年人无违反规定情形,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集中宣布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通过讲述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要树牢法制观念、把准人生方向;要自我反省,提高思想认识;要谨慎交友,净化生活圈;要认真学习,提升综合素养。
同时,新邵县检察院还专门邀请心理老师与四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深度沟通交流,通过亲职教育,纠正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
通过此次活动,四名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增强了法律意识;监护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疏忽和问题,表示今后会加强沟通和教育,帮助孩子们正确走好人生路。
新邵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积极推动建立家庭、社会、国家多元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引导未成年人走向光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此次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并引入社会力量助力未检工作,既切实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又有效地教育、感化、挽救了四名未成年人,充分展现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检察机关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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