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直播

利用网红主播,两男子为诈骗“引流”获刑

时间:2021-12-22 13:15:29 阅读量:973 来源:半岛晨报

  刷刷短视频、看看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视频和直播带来的大流量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有人试图通过网红主播的“推广”“带货”为诈骗活动引流,从而骗取钱款。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案件。

庭审现场,被告人付某、戴某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承接了诈骗活动的推广任务后,两人寻找下手目标,并向主播宣称只要是直播间的粉丝,在关注微信号、完成相应下载任务后就可以返现零花钱,五到十块不等,同时会根据粉丝数,向主播给予数百元酬劳。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3月起,被告人付某受上线指派,单独或与其发展的下线人员,共同在短视频平台联系部分主播,采取有偿推广的方式,由主播在网络直播时向不特定受众推荐特定微信公众号,并按照该微信公众号经推广后新增关注人数,从上线人员处获取报酬。

利用网红主播,两男子为诈骗“引流”获刑

2021年5月起,作为付某发展的下线人员,被告人戴某实施了同样的违法行为,多名被害人在观看直播后,添加公众号并按要求下载各种软件,一开始可以获取几块钱零花钱,但一旦充值完成任务后,最终无法提现。同月,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付某、戴某为该微信号每新增一个粉丝,就获得55元,截至案发,两人分别通过增加关注数结算获利约5万元、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戴某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静安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付某、戴某犯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我要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掌上时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nxhtv@163.com

中 国 掌 上 时 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20-2028 by www.zgzs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1973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34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593号


主办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建设研究所
承运单位:讯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10-52192864
咨询热线:010-52192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