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侯马市交警大队开展“临汾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交通活动
本网讯(张伟林 石丽丽 郭海红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精神,学习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2022年3月7日上午,在新田路中心岗,侯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联合会天使爱心团队孙相茂带领团队志愿者配合交警一队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助力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主题宣传交通活动。
交警耐心说服教育过往的群众并发放宣传单
为了做好宣传活动,志愿者配合交警走上街头对未戴口罩的市民进行现场劝导并送上口罩。对三轮车、骑乘摩托车超员、不带头盔等常见的交通违法和隐患;交警详细介绍了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并发放安全宣传单,发挥劝导作用,志愿者上前积极配合劝导更多的群众重视交通安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文明公约,践行“学习雷锋、奉献社会、服务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追求真善美,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在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响应侯马市文明办、侯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号召,志愿服务联合会宣传部携手天使爱心团队在新田路中心岗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民践行雷锋精神,共同筑起安全防线。
孙队劝说三轮车驾驶员交警拦住没带头盔群众教育说服并发宣传单志愿者对过往的群众教育说服并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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