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网吉林讯:(唐惠利)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全州范围内建立起覆盖州、县、乡、村的四级林长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林长制推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州建立起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林长制成员单位在任务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投入、舆论宣传、督促检查等方面形成合力,构建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建立健全了林长会议、联席会议、林长办公室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 深入实施“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林长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重点国有林区各森工企业实行省州两级共同考核,追踪问效并兑现奖惩,发挥出“指挥棒”作用。
全州共设立乡镇林长办78个,有专(兼)职人员565名。以林场、村屯为单位,组建了以生态护林员和专业巡护队为主体的各类巡林护林队伍共11576人,实现了巡护全覆盖。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管护效能。同时,投入建设性经费239.4万元、保障性经费730.9万元,修缮和新建了一批管护站所、购置了巡护车辆、配备了各类巡护装备等,为基层巡护人员提供了综合保障。
林长令、“三单一函”发挥督办作用,有力推进了森林防火、环保督察、营林绿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率达到100%。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1.6万亩。全州各级林长巡林2674次,现场解决问题250件,跟踪解决难点问题11件,彰显了林长制工作效力。
2022年,生态护林员政策直接带动4201名生态护林员就业增收,年人均增收9500元左右。各级林长带头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发展林下经济,着力推动红松果林、中药材、食用菌、黄牛养殖、森林康养等产业,促进“两山”转换,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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