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
本网吉林讯:(张立志)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进全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和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了相关培训。
此次培训,该局工作人员重点对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中的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办法》中明确提出,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让参训人员全面理解新办法的具体内容及精神实质,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及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同时,对食品销售方面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摆放、散装食品标签等进行逐一强调。
下一步,和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自觉抵制生鲜灯,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新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
此次培训,该局工作人员重点对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中的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办法》中明确提出,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让参训人员全面理解新办法的具体内容及精神实质,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及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同时,对食品销售方面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摆放、散装食品标签等进行逐一强调。
下一步,和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自觉抵制生鲜灯,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新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
分享到:
相关阅读
-
无相关信息
我要评论
热度排行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