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不赢就雇佣“风水大师”和网络写手攻击党和政府?南方锰业公司好大的胆子

时间:2023-09-0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 1649
2023年8月初的一天,在广西崇左市委市政府大楼前,上演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原来,一位所谓的“风水大师”和他的弟子,被人雇佣前来,以市委市政府大楼的“风水问题”,向崇左市主要领导干部施压,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市委市政府大楼前转了几圈后,这群所谓的“风水大师”开始“作业”,他们在“作业”中发现:崇左可能面临经济与生态、发展与公平之间严重失衡的问题。他们又选择了被喻为崇左支柱的锰业为突破口,对其主政官员在骨干企业中的行为,进行了“字字见血”的分析。
几个所谓的“风水大师”在崇左市委政府大楼前“作业”,本来没人知道,但过了几天,就有一篇网络小作文《广西崇左书记“用力过锰”?风水布局失衡明显》,攻击的矛头,直指崇左市现任党政主要领导,以及新振锰业公司。
在崇左,南方锰业公司和新振锰业公司的矛盾,路人皆知,南方锰业公司仗着家大业大,欺负相对弱小的新振锰业公司,更是家喻户晓。
利用“风水”问题攻击地方党政领导,还真是一大“发明”。
中国有句老话:无利不起早。
风水大师不会自带干粮到党政大楼前“作业”,网络写手更不会是“活雷锋”,这一切反常现象背后的“金主”,是谁呢?业内人士认为都是南方锰业公司捣的鬼。
而处于被攻击对象的,还有“新振锰业公司”,则是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另一家锰业公司。
南方锰业公司是何方神圣?怎么如此胆大包天,敢于用“风水”挑战执政党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理念?
 
南方锰业“屡战屡败”
 
锰,是崇左市的支柱产业。
大新县,是崇左市主要锰产业聚集地。
在大新县,有两家主要锰产业公司。
一家是南方锰业公司,一家是新振锰业公司。
作为崇左市支柱产业中的两家龙头公司,南方锰业和新振锰业,两家企业本该携起手来,共同为崇左市、为广西自治区乃至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然而,或许是南方锰业志在一统“南方”,容不得南方的同行成长壮大,总之,这10多年来,南方锰业公司一直欺负、打压新振锰业公司,有时甚至使出一些为人不齿的下三滥招数。
比如,本文开头的利用“风水大师”和网络写手疯狂攻击崇左市党政领导和竞争对手企业的作为,就是近年来南方锰业公司龌龊的行为之一。
有网友问,为啥南方锰业公司尽使用下三滥伎俩?
答:因为走正道,它总是输。
这是一场长达14年的旷日持久的官司,14年间,为了一张《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南方锰业和新振锰业的子公司,广西富丰公司,两家企业的官司从最基层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期间还穿插着行政复议、申请检察院监督等等。
最终,法院还是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确认了广西富丰公司对崇左市大新县咟所锰矿拥有的探矿权。这让南方锰业公司恼羞成怒,多年处心积虑付之东流。
近期,拿到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的驳回提出争议公司的《行政裁定书》,广西富丰公司负责人百感交集:“感谢法律之剑,维护了我们公司的合法权益。”
从2009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富丰公司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起,这场争议,至今已经有十四个年头。
2009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向富丰公司颁发证号为T45520090402027826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富丰公司是按照“申请在先”规定取得探矿权,根据“申请在先”规定取得探矿权的法规依据是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
然而,富丰公司获得的咟所锰矿的探矿权,引起了当地南方锰业公司“羡慕嫉妒恨”。于是,这10多年来,南方锰业公司通过不断的行政复议、打官司到申请检察院法律监督,从基层的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然而它每一次都输了,无一例外。
在浪费了国家无数司法资源而最终一无所获后,南方锰业公司开始使用暗箭伤人的下三滥手法。
 
南方锰业“贼喊捉贼”
 
除了利用“风水大师”,南方锰业公司还组织网络写手炮制了“小作文”,疯狂向崇左市主要领导干部“施压”外,还极力抹黑、侮辱竞争对手新振锰业公司,其所作所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广西崇左书记“用力过锰”?风水布局失衡明显》就是其中一篇。
该篇文章,全文充满臆想、无中生有,恶意满满,涉嫌诽谤并质疑中央的生态环境保护决心。比如,这句“广西检察院系统的一位官员说:这些案件其实都不是我们要办理的,都是我们广西崇左的一位大官员要求办理的。”还有这句“广西崇左有关官员,要求对新振锰业与南方锰业“同等对待”,新振遭遇了什么,南方锰业也要遭遇什么。新振被抓起来了多少人,判了多少年,南方锰业也要抓起来多少人,判罚多少年。新振锰业被抓起来的员工级别有多高,南方锰业被抓起来的员工级别就要有多高。” 暗示至少必须有崇左市委书记这一级别的高级干部的强力干预,一些人才可能被“污染环境罪”等为由,被“平衡”到监狱里服刑。 说句掏心窝的话,这些涉及司法公正及威严的话,如果警察蜀黍来问是哪位说的啊,作者编不出,只能供出是收了多少钱才造的这些谣言,那就小心被关小黑屋哦,这里只是善意的提醒。
更离谱的是,网文对国家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居然说成是“同等执法”、“报复执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篇网文还提到“锰业专家”分析观点“两家公司为了争夺这个矿权,官司一直打到了北京打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但在广西及崇左官员的暗中协力之下,新振锰业有可能最后胜出。”不是可能,而是新振锰业的确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但这是事实的胜利,是法律的胜利,与所谓的“暗中协力”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这里就不谈论法律和证据这些东西,从逻辑角度出发,试问,广西及崇左有那一个级别的官员“暗中协力”能影响到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员?
南方锰业的“贼喊捉贼”,着实令人可笑。
 
南方锰业污染严重
 
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南方锰业公司可以说是劣迹斑斑,罪孽深重,严重违背了习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和对环保治理的要求。
8月15日是全囯首个生态日之际,然而网络开始爆料在8月16、17号夜间,南方锰业利用大新县下雷镇政府旁边的“达满”溶洞、大新汇元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厂的几个排污暗口以及280矿硐连续偷排污水两晚。16、17日夜间的大规模排污致使下雷河的水质含锰、氨氮等锰渣特征污染元素剧增,群众在16、17日夜间在上述三个排污口的河段取样发现下雷河含锰最高达5㎎/L,超地表水三类标准50倍;氨氮含量最高达15㎎/L,超地表水三类标准15倍。到了18日早晨,由于持续性的偷排污水严重污染了下雷河从百所到巷口电站近十五公里河段的水质,这段河流中鱼类终于扛不住纷纷浮出水面,到临近中午时已形成大量的死鱼尸群漂浮于河面。据网文报道,此次污染还造成大量珍贵的野生鱼类死亡!比如野生二级保护鱼类芝麻剑鱼,还有桂花鱼、青竹鱼等
 
该网文援引法律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南方锰业偷排污水涉嫌有蓄谋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网文还捅出知情人士爆料,南方锰业的领导认为那几天一直都在下大雨,正处于汛期的下雷河河水流量巨大,晚上偷排的污水白天就可以被上游超大的洪水冲淡,因此安排了专员从“达满溶洞”、电解二氧化锰厂和280矿硐三个方向趁16、17日夜幕掩护将矿井收集到的电解锰渣污水偷排,到了白天则停止偷排以防执法部门检查。
我们在事后经过多方了解和证实,此次下雷河污染事件性质非常恶劣,史上非常罕见,并且严重污染下雷河生态环境。根据当地群众的描述,从百所到硕龙巷口发电站将近十五公里的河道到处都漂浮着死鱼,大量珍惜的野生二级保护鱼类死亡,方圆十五公里的饮用水源受到威胁,沿河两岸的群众恐慌至极。
按上述网络爆料的情况来看,敢在生态环境日偷排污水,南方锰业如果不是“惯犯”,怕是做不出如此胆大妄为的事情。
早在1996年、2000年和2004年,广西自治区就曾分别协调组织对大新县下雷河污染问题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整治,但到了2005年8月3日自治区政府仍然把下雷河列为广西挂牌督办案件,持续到2015年下雷河依然还是自治区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案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直接点名“下雷河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还污染加剧”。
下雷河二十几年的污染问题,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的环保治理要求怎么就成了“风水大师”口中的“用力过锰”,行政部门去执法不应该吗?
环保治理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践行习主席的青山绿水理念,彻底的整治好几个渣库和地下矿井的污染问题,还下雷人民群众一条干净的下雷河。
最后再次奉劝南方锰业的主要负责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这才是你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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