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时评:让行贿人“黑名单”制度长出钢牙利齿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见》强调,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近年来,各地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治行贿行为,压缩行贿空间,铲除“围猎”土壤,持续放大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综合效应。
以往,一些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行贿行为查处力度、范围不够,往往只查处行贿人本身,难以触及行贿企业,行贿犯罪成本较低而收益甚大,客观上助长了一些行贿人“找路子”“走偏门”,反复行贿,影响了反腐败成效。对腐败零容忍,必须通过制度约束,对行贿人和行贿企业一起惩戒。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就是对存在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行为的行贿者,对其所关联的企业给予取消市场参与、资质吊销、评级下降、关闭融资通道等处罚措施。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行贿手段更加隐秘无形,有的行贿者借公司的壳去参与投标。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在对行贿者加强刑事处罚的同时,限制其关联企业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政府项目,这种更能打中行贿人和行贿企业的“七寸”。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无疑是铲除腐败土壤的关键一招。
信誉是企业生存之本。将行贿主体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彰显诚信守法的有形价值,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加行贿成本,让行贿者寸步难行。“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 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权力的归权力、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所有企业在阳光下同台竞技,经济社会的发展潜力才会充分涌流。只有纯洁的政商关系、良好的营商环境,才是激发活力、赢得未来的根本。
在实践中,一些行贿人或行贿企业想方设法投机取巧,借壳重开公司,“钻漏洞”躲避“黑名单”。这就要求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形成公开、共享、实时更新的制度体系。当前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打破行业、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互通提供了解决路径。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依托智能关联分析,加强对公司股东身份的审查,完善公司、企业登记管理制度,防止行贿人“借壳复活”。
探索推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是对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深化发展,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一脉相承。要把制度设计得更科学合理,更加精准有效惩治行贿行为,让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真正长出钢牙利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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