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衡阳城区养犬管理规定 迫在眉睫
如今,无论是在衡阳市城区的住宅小区里、还是超市、商场门口、公园里或者在河边风光带市民带着宠物狗“遛狗”的景象已经是随处可见,有大的、小的、白色、黄色、黑色等不同形状和颜色的宠物狗相互追逐、撕咬着;有些市民遛狗时是用绳牵着;有些是让它肆意妄为的跑动,而且绝大部分狗可以说都没有戴狗套,不知道这些狗是否健康?是否定时注射狂犬疫苗?在这些狗当中有些是烈性犬,看上去凶狠,偶尔还会吼叫……更让人遗憾的是,一些狗主人看到狗狗生病时,就直接抛弃了,导致在城区的一些马路旁边,风光带的桥洞下都能看到一些貌似生病、狗身上特别脏的流浪狗,而这些宠物狗随地大小便也是习以为常。
犬,因为它的机智勇敢、忠实可靠成为人的朋友,爱犬、喜欢犬的市民也大有所在,但是养犬不文明行为给市民也造成了很多困扰和惊吓以及伤人事件也是屡屡发生。比如: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小区里,养犬主人即使牵着、带着狗罩的遛狗,但因为狗的随地大小便、犬吠声也影响着居民居住环境;如果走在马路上,一条狗突然之间狗扑到老人小孩身上,就算不咬人,也会使人胆战心惊、毛骨悚然。
再加之,大多犬只没有采取防疫免疫措施,特别流浪犬可能携带多种人畜共患的病原体,存在着极大的公共卫生隐患,对此笔者建议人大、政府牵头公安等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城区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养犬市民的管理监督,以促社会和谐、文明发展。
一、建立了养犬登记制度。只要在城区养犬的市民、企
业,在取得犬只后,必须持居民身份证与住所证明(营业执照),携犬到公安职能部门办理信息登记,强制植入电子犬标签,以便于管理。并且限制每户只能养犬一只。
二、定期动物检疫检验制度。预防犬只病原传播,保障市民人身健康,从履行义务和违法惩戒两方面对犬只病源免疫予以规范。一方面对养犬人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规定为一项法律义务,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狂犬病定点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另一方面制定养犬人拒不改正的惩罚制度。
三、制度统一的携犬出户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公共场所犬只与行人抢道、狂吠乱扑惊扰行人、犬粪无人清理等是备受诟病的问题,所以在携带犬只出户,必须有人携带,要佩带犬牌、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同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其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养犬人要及时清除犬粪。(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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